他起草并参与制定了“七五”至“十五”四个五年《科技发展规划》和《科教兴县战略实施意见》,1987年提出《关于建立乡镇科技综合服务站和配备科技副职》的建议,于1988年在西干沟乡试点建立了第一个乡镇科技综合服务站,此后全县12个乡镇场全部建立了科技站,当年成为全盟科技示范县。1995年底与中科院建立了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关系,在全县实施了生态建设等国家重大项目。1997年在全县开展了科技创造活动,按照科技进步考核指标,完成了100多万字的科技创造资料成果,1999年、2000年、2002年分别被命名为全盟、全区、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。2003年被列入自治区星火科技示范县和科普示范县。同时2001年建设科技住宅楼1座,配备机关用车2辆,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。他曾被评为自治区级青年突击手、先进科技工作者、荣立二等功,多次被盟、县评为先进科技工作者、劳动模范或优秀共产党员。
姜永禄 男,汉族,1932年出生于辽宁省瓦房店市,党员,1952年毕业于内蒙古医士学校。历任锡盟性病防治医士,阿巴嘎旗医院院长,自治区布氏菌病防治总队二大队技术室主任,锡盟卫生防疫站副站长,锡盟地方病防治站站长。副主任医师,中华预防学会内蒙古分会理事,中华医学会内蒙古锡盟分会理事。